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菱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发行股数为1,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26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52,425.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311,574.10元。截至2022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142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1-12月份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 | 期初余额 | 7,338,938.78 |
| 二 | 本期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 |
| 1 |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增加金额小计 | 19,043,058.42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 19,000,000.00 | |
| 理财及利息收入 | 43,058.42 | |
| 业务手续费支出退费 | 0 | |
| 2 |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金额小计 | 26,381,997.20 |
|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 26,381,710.45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0 | |
| 业务手续费支出 | 286.75 | |
| 三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0 |
注:此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加业务手续费支出总金额26,381,997.20元为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716900411210101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570383075542 | 0.00 |
| 合计 | - | 0.00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5年度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07,865.01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272,604.65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新购买理财产品。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满足募投项目建设日常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理财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6T00066号),认为:
九菱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菱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九菱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九菱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6,311,574.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81,997.2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161,654.49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3)=(2)/(1) | ||||||||
| 募投项目年产11,000吨汽车和节能家电高精度零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 否 | 96,311,574.10 | 17,886,402.55 | 98,538,212.20 | 100%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8,495,594.65 | 20,623,442.29 | 100% | 2025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6,311,574.10 | 26,381,997.20 | 119,161,654.49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6,311,574.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81,997.20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经董事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先后2次延期,延期后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宣布“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全部建成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无节余,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公司现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1,807,865.01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年产11,000吨汽车和节能家电高精度零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863,632.58元,置换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44,232.43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272,604.65元(不含税)。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000,000.00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 | ||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6,311,574.1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81,997.20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311,574.10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投入金额119,161,654.49元,多投入金额2,850,080.39元为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