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第十三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第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应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予以提供。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