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律师代理费 | 500,000.00 | 231,269.29 |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
| 合计 | - | 500,000.00 | 231,269.29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负责人:赵保锋实际控制人:赵保锋、贾高峰、王宗良注册资本: 30.1万元主营业务:法律服务关联关系:律所合伙人之一贾高峰系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敏敏的配偶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律师代理费;500,000.00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方式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