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4,03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25.13%,可交
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 1 | 杨文生 | 是 | 原董事 | B | 3,510,000 | 6.28% | 0 |
| 2 | 李柠 | 否 | 原董事 | B | 9,991,000 | 17.89% | 0 |
| 3 | 刘海云 | 否 | 原董事 | B | 390,000 | 0.70% | 0 |
| 4 | 陈东坡 | 否 | 原高级管理人员 | B | 146,250 | 0.26% | 0 |
| 合计 | — | 14,037,250 | 25.13% | 0 |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6,600,000 | 65.53%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1,115,000 | 2.00% |
| 2、个人或基金 | 0 | 0% | |
| 3、其他法人 | 18,135,000 | 32.47% |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 5、其他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9,250,000 | 34.47% | |
| 总股本 | 55,850,000 | 100% |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⑤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⑥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减持相关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限售期限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相关规定,公司申请对届满离任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进行解除限售。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三)《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四)《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五)《中国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六)《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