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杨文生 | 实际控制人 | 3,510,000 | 6.2847%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杨杰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360,000 | 0.644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杨俊 |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60,000 | 0.644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杨文生 | 223,400 | 0.4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 杨杰 | 223,400 | 0.4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 杨俊 | 223,400 | 0.4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减持计划中,股东杨文生、杨杰、杨俊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拟在本次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本次减持主体存在实际控制人,在披露本减持计划时,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五)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