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920725)_公司公告_惠丰钻石: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时间:2018年7月5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7层

惠丰钻石: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920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5-112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2025年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本)》,高导热金刚石金属复合材料被列入“高端化”的技术和产品,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

本投资基金为专项基金,专项投资于一家IT基础设施提供商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算力基础设施与算力服务提供者,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与公司研发的高导热金刚石金属复合材料及CVD金刚石散热片应用领域高度契合。本次投资标的公司股权,以投资为纽带,加强公司在高导热金刚石金属复合材料及CVD金刚石散热片领域的战略布局,为公司产品打开新的应用领域和市场,增强公司在金刚石功能性应用与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二)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3,062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4.17%,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8%,故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7DG05M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文彬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日期:2018年7月5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7层

经营范围:运营管理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在深圳市或与深圳合作的开发区域内,进行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及相关的融资活动;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广东诚诺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DFMHQU1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晓顺

控股股东:高晓顺

实际控制人:高晓顺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113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河南省长城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73909233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玉华

控股股东:郑江涛

实际控制人:郑江涛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周口市神农路北侧大庆路西侧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安装:门窗、护栏、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不锈钢门、防火门专用防火材料、金属门专用铝镁合金板、安全门安防控制系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铁峰

国籍:中国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上海新蓝富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酬;

(3)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4)根据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托管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5)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的认购(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总规模、单个基金投资者认缴金额)进行调整;

(6)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代表合伙企业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协议文件、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7)基金管理人有权视需要对估值方式进行调整,有权委托外包服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财产提供资产估值核算等服务,并对其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根据合伙企业与相关方签署的交易文件向被投资企业推荐、提名、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召集并主持合伙人大会。

4、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期内按照合伙企业投资金额2%/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和延长期不收管理费。

5、分配及亏损分担

在兑付了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对应的金额之后,基金投资收益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作为业绩奖励,其余按各合伙人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三) 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有权提出异议。

④关联交易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于下一定期信息披露节点(季度/年度),在信息披露报告中向投资人披露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

7、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后,管理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持续监控被投资企业经营进展。

四、 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投资背景,公司是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具有对投资标的的一票否决权,不具有委派投委会成员的权力,也无权调整投委会成员;公司不能运用对拟投资标的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因此公司对投资基金不具有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因此,公司不将投资基金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产业投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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