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920729)_公司公告_永顺生物: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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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2.13: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和有关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五条 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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