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之高”)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1,446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7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500,000股,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5%-4.3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350万-2,70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2023年1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51,446股,占公司总股本3.9525%,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1.7149%,最高成交价为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805,692.2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5.947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2,751,446股的用途由“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并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671,523股减少为86,920,077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类别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112,973 | 38.0421 | 34,112,973 | 39.2464 |
|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52,807,104 | 58.8895 | 52,807,104 | 60.7536 |
| 3.回购专户股份 | 2,751,446 | 3.0684 | - | - |
| 总计 | 89,671,523 | 100 | 86,920,077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股东价值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