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920786)_公司公告_骑士乳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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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乳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920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公告编号:2025-125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

支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骑士乳业”)于2025 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骑士库布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布齐牧业”)提供有息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2号)核准,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70,000股,发行价为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35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7,941,08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408,919.6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710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年路支行150881259142募集专户、活期存款40,308,544.17
鄂尔多斯市骑士库布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年路支行150881247636募集专户、活期存款179,891.61
合计——————40,488,435.78

三、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人民币71,648,176.45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46,642.08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8,894,818.53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8736号《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超过 9,6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使用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6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4 年11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超过 9,6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使用9,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6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项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骑士乳业奶牛养殖项目”现已结项,《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预计待支付款项4048.8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截至本公告日,前次公告涉及的5,746.3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已完成补流划转,本次借款涉及资金均为专户内预留的待支付项目款。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238,045,188.68
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26,573,212.62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14,039,094.8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18,535.68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57,462,981.11
期末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488,435.78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待支付款项顺利支付,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不超过40,308,544.17元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库布齐牧业的募集资金专户,有息借予库布齐牧业使用,借款年利率为 4.5%。本次借款系结合子公司专户既有余额,合计覆盖待支付款项需求,仅限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结项核算时形成的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库布齐牧业根据经营情况偿还借款,无具体还款期限。本次借款的资金来源为“骑士乳业奶牛养殖项目”结项后,根据项目合同约定预留的待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等款项。该部分资金在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中已明确界定为待支付款项并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不属于已划转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范围。本次通过借款方式将上述预留资金拨付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履行原项目合同支付义务的必要环节。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骑士库布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柴登嘎查西小召社
法定代表人张学龙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动物饲养;生鲜乳收购;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草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生鲜乳道路运输;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农药零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牲畜销售;草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糖料作物种植;谷物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化肥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服务
股权结构骑士乳业持有库布齐牧业80%股权,内蒙古现代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库布齐牧业20%股权

七、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库布齐牧业提供借款系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待支付款项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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