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一、贷款基本情况
为满足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有效期为1年,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毕春光、边境以个人信用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的具体金额、业务品种、期限和相关条款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信用贷款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