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 现金管理金额和资金来源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新增额度的使用期限及现金管理产品范围与原额度使用期限及现金管理产品范围保持一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现金管理方式
1、 预计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现金管理期限
新增额度的使用期限与原额度使用期限保持一致,即自2025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购买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