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亨科技”)发行普通股4,049.57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价格为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96.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160.74 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2,256.00 | 12,293.59 | 100.31% |
| 2 |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 | 绿亨科技、南沙绿亨、农得金 | 5,000.00 | 3,023.51 | 60.47% |
| 3 |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及 8000 吨农药制剂项目 | |||||
| 4 | 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 天津实业、绿亨科技 | 11,804.74 | 2,009.82 | 17.03% |
| 合计 | - | - | 29,160.74 | 17,426.92 | - |
注:“南沙绿亨”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绿亨育种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农得金”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农得金农业有限公司;“天津实业”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绿亨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960001230900022244 | 124,454,280.58 |
| 山东农得金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 644390127 | 1,034,236.55 |
| 广州南沙绿亨育种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分行 | 82280078801800001770 | 1,025.36 |
| 天津市绿亨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77510078801100001277 | 1,903,687.55 |
| 合计 | - | - | 127,393,230.04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