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920871)_公司公告_派特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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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920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102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向4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黄续峰、刘小平、唐江龙、黄海玲、刘荣亮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4名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87.59分,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09,93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黄续峰、刘小平、唐江龙、黄海玲、刘荣亮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259,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259,61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4,985,577股。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7,725,961股,派发现金红利15,451,923.2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3.22元/股调整为2.75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22,000股调整为3,874,2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0,000股调整为968,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拟向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2日,预留授予价格为2.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拟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总数由84,985,577股变更为84,675,64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985,577元变更为人民币84,675,641元。针对上述变化,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业中路8号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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