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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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原因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3名激励对象共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40,000股,新增股数340,000股,新增股本340,000股。本次授予后,股份总数由84,675,641股变更为85,015,64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675,641元变更为人民币85,015,641元。针对上述变化,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67.5641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1.5641万。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467.564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67.5641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01.564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501.5641 万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