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吴银剑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63,467,363 | 62.6998%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吴银翠 | 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 5,443,776 | 5.377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程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525,000 | 0.5187%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胡素辉 | 高级管理人员 | 300,000 | 0.296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吴银剑 | 不超过900,000 | 0.89%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 的3 个月内 | |||||||
| 吴银翠 | 不超过900,000 | 0.89%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 程静 | 不超过131,250 | 0.13%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 胡素辉 | 不超过75,000 | 0.07%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吴银剑及吴银翠构成一致行动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自身资金需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