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13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谢泽敏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5人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31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5亿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亿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含H股)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 C26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制造业 |
| C39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 C3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制造业 |
| C27 | 医药制造业 | 制造业 |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82亿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岑溯鹏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英诺特IPO申报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杰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汤艳群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3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