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6年2月2日
2、登记日:2026年4月1日
3、授予价格:8.77元/股
4、授予人数:3人
5、授予数量:200,000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授予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 姓 名 | 职 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实际授予数量占激励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
| 张亮 | 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0 | 50.00% | 0.10% |
| 袁金鹏 | 高级管理人员 | 50,000 | 25.00% | 0.05% |
| 钟梅 | 核心员工 | 50,000 | 25.00% | 0.05%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0.20% | |
(三)本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1 | 张亮 | 高级管理人员 |
| 2 | 袁金鹏 |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3 | 钟梅 | 核心员工 |
(四)本次预留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2025年、2026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累计不低于5,500万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或2025年、2026年、2027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净利润(调整后)累计不低于9,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照下表确定:
| 个人上一年度 人力资源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
| 优秀 | 100% |
| 良好 | 80% |
| 合格 | 60% |
| 不合格 | 0% |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2月28日出具了《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34-00001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到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754,000.00元,其中200,000.00元记入公司股本,1,549,283.02元记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8,660,643.00元。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2日,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调整后):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 20.00 | 277.20 | 190.58 | 80.85 | 5.78 |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165,590 | 43.84% | 200,000 | 43,365,590 | 43.95%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295,053 | 56.16% | 0 | 55,295,053 | 56.05% |
| 合计 | 98,460,643 | 100% | 200,000 | 98,660,643 | 100%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34-00001号)。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