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5-081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 |||
| 项目 | 金额(元) | ||
| 一、募资资金总额 | 178,250,000.00 |
| 承销费(不含税) | 11,771,226.42 |
| 其他发行费用 | 5,315,210.31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1,163,563.27 |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769,612.70 |
| 三、募集资金使用 | 136,558,506.06 |
| 年产6.5万吨换热器、空冷器、10万套智能仓储物流设备项目(一期) | 132,104,308.5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54,197.50 |
| 四、募集资金余额 | 25,374,669.91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6,116.3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11.0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55.8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 6.5 万吨换热器、空冷器、10万套智能仓储物流设备项目 | 否 | 14,616.36 | 2,965.66 | 13,210.43 | 90.3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 | 否 | 1,500 | 445.42 | 445.42 | 29.69% | 2025年12 | 不适用 | 否 |
| 设项目 | 月31日 | |||||||
| 合计 | - | 16,116.36 | 3,411.08 | 13,655.8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5,847,001.7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为3,533,323.51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69,380,325.23元。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 | |||||||
| (2024)第020072号)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