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920942)_公司公告_恒立钻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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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钻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恒立钻具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2日,北交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3号),经批准,恒立钻具股票于2022年12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恒立钻具本次发行股数为14,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039,629.2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60,37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66号《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联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均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5,000.0012,276.049,300.38
2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中5,000.003,200.00130.02

户名

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止日金额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支行股份有限公司12790232681030934,320,903.19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支行股份有限公司12790232681050832,519,376.37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生物城支行股份有限公司127902326810417已注销
合计--66,840,279.56
心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4,500.002,400.002,409.82注
合计24,500.0017,876.0411,840.22

注:其中9.82万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8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 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发布的《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28,750.00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04,073.07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76号),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2月25日,该项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B)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C=A+B)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D)预计待支付金额(E)节余募集资金金额(F=C-D-E)
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276.04456.4412,732.479,300.38304.193,127.90
合计12,276.04456.4412,732.479,300.38304.193,127.90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从设立至未来销户累计产生现金管理收益及账户利息收益减去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增加额,表中利息数据为按照2025年12月25日时点数据进行测算。注2:上表预计待支付金额为预计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注3: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达成预定目标的前提下,对场地建设、设备选型等关键环节秉持适用性、合理性及经济性原则进行审慎遴选。公司尽可能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始终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与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亦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获取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经测算,截至2025年12月25日,“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合计304.19万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由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资金(含待支付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7.90万元以及预计待支付金额304.19万元合计3,432.09万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现金管理收益等,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支付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程序处理结余资金后再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含待支付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凌云 曹 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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