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5.17:
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1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或电子通信会议形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电子通信表决或投票表决。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的委员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1/2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知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或利用该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不足”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