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920950)_公司公告_迅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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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5.05:《修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后,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的电子文件。独立董事任职需事前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应当自取得核准之日起履行前款义务。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认为独立董事未按要求履职的,可以向北交所报告。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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