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920957)_公司公告_汉维科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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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指派李新航先生、潘淑仪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航先生内部工作调整,现改派黄春燕女士接替李新航先生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春燕女士、潘淑仪女士。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角色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黄春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001年2001年2012年2025年8家

2、诚信记录

黄春燕女士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黄春燕2025年5月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审计程序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黄春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后工作安排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资料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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