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外包机构管理不到位、企业划型不准确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处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对兴业银行罚款720万元,并对责任人员张浩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据兴业银行此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612.34亿元,同比下降1.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83亿元,同比增长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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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外包机构管理不到位、企业划型不准确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处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对兴业银行罚款720万元,并对责任人员张浩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据兴业银行此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612.34亿元,同比下降1.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83亿元,同比增长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