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2日晚间,宝胜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编辑 任世碧)
注:此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2日晚间,宝胜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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