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2日晚间,国城矿业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354元/股)。若未来触发“国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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