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具体是怎么调整的?有没有详细的城市名单?
缴费基数的上调表明制度受到大众欢迎,但投资效率低下,统筹层次偏低等缺陷制约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改革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6月28日,全国已有广州、天津、重庆、昆明、石家庄、乌鲁木齐、南昌、南宁、合肥、青岛、海口、三亚等53个城市发布了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方案。
在这些城市中,49个城市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其中,三沙市上调幅度最大,高达4245元;其次分别是泰州市和昆明市,上调幅度分别为3500元和3453元。此外,天津和澄迈的缴费基数上限与去年持平,而东方与黄石则出现了156元和17元的下调。
在缴费基数下限方面,53个城市中有33个城市与去年持平,其他大多数城市出现了不足200元的小幅上调。唐山、保定、泉州上调幅度最大,分别达到540元、250元、220元。
以深圳海南为例:
深圳市发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存缴基数不得超过2019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2019年为27927元,上调幅度高达4011元,下限则与2019年相同,为2200元。
除深圳外,海南省三沙市存缴基数上限上调幅度也超过4000元。2020年三沙市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5596元,相较2019年的21351元上调4245元,为目前城市中最大调升额。多数城市上调额度在1000元-2500元之间,存缴基数上限普遍按照上一年度该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计算。
后续还要加快改革步伐: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使命并未完结,应继续保留。”郑秉文说道,“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来说,这个制度还有存在的价值。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应在改革中逐渐解决,而不应因噎废食。”
在改革重点方面,郑秉文认为,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存在的最大问题有两个:一是投资手段单一,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面临严峻的贬值风险,账户缴存资金逐年缩水已是“肉眼可见”。二是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统筹层次太低,资金分散地方,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扩容。他进一步说道,统筹层次太低导致贷款率高的地区和低的地区之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结余资金,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资金管理层次太低和地区割据降低了结余资金的运用效率。
除了投资收益低以外,董登新表示,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而言,没有保值增值的功能,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收益不归个人账户所有,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大缺陷。
董登新还表示,在社保降费、企业减负的大背景下,为了提高社会保障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进行制度整合,将“三金”合并为“强制公积金”,统一强制执行,有利于广覆盖、均贫富,这更有利于制度设计的公平、效率与可持续性。他认为,只有“三金合一”,才能打造高起点的“强制公积金”,从而形成兼顾住房保障与养老保障双重功能的补充保障制度。
调整城市名单公布:
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这些城市包括:重庆、扬州、昆明、石家庄、乌鲁木齐、吉林、泰州、温州、内江、南昌、南宁、泉州、桂林、广州、许昌、天津、唐山、黄山、长春、南宁、合肥、青岛、海口、三亚、三沙、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五指山、乐东、澄迈、临高、日照、威海、保定、邯郸、巴中、黄石、廊坊、菏泽、莆田、淮北、曲靖、三明、萍乡、龙岩、济宁、惠州、信阳、梧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