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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不涉及行政处罚满12个月情形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21:00

证券之星消息,*ST汇科(300561)11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的摘帽条件是否要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满12个月?如果没有12个月的要求,是不是年报过关之后就能摘帽,不需要等到2026年8月份?*ST汇科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因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申请撤销上述风险警示的条件不涉及您所述情形。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待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上述风险警示条件后提交申请,具体情况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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