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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9:00

证券之星消息,1月15日瑞茂通公开信息显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永兴、总经理胡磊、副总经理刘建辉、张菊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2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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