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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福能行政处罚落地 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当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9:14

2月6日,ST福能(300173)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处罚。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对于因公司虚假陈述而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索赔通道已开启。目前判断,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福能股票,并在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来看,经广东证监局查明,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万元,占ST福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处以6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同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与此同时,深交所依据查明的违规事实,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

随着监管处罚落地,刘鹏律师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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