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9日晚间,京泉华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更正补充,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编辑 王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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