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3日晚间,明阳电路发布公告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明电转02”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已有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明电转02”当期转股价格(11.74元/股)的130%(即15.2620元/股);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已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明电转02”当期转股价格(11.76元/股)的130%(即15.2880元/股)。若在未来触发“明电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明电转02”。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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