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9日晚间,争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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