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9日晚间,伟明环保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伟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十九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22.82元/股,将触发“伟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伟24转债”。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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