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6日晚间,泰胜风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胜投控”)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方式为借款,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年,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5%收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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