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5日晚间,弘宇股份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李俊先生将其所持5,140,000股股份质押给山东鲁花投资有限公司,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3%,质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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