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兆丰股份发布公告称,东吴证券作为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成亚梅女士、洪志强先生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现成亚梅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东吴证券委派骆廷祺先生接任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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