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3日,欧陆通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欧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欧通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欧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欧通转债”,且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如再次触发“欧通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欧通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欧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编辑 任世碧)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