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9日,洪通燃气发布公告称,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吴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松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编辑 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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