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8日,金隅冀东发布公告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该项目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持续督导期届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完毕,中信证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完毕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胡宇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肖扬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由李靖先生和肖扬先生担任,负责公司可转债尚未转股完毕相关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
(编辑 王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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