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9日,湖南裕能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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