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6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公告,成为中植系风险处置进程中的关键节点,中植集团管理人正式申请将 68 家关联企业新增纳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范围,涉事企业总数由此从 2024 年 6 月首次申请的 248 家增至 316 家,增幅约 27.4%。这一二次申请动作直接牵动着准油股份、美丽生态、法尔胜三家 A 股上市公司的资本神经,三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均为此次拟合并清算的中植系关联企业,资本市场对相关股权变动的潜在风险关注度持续提升。中植集团管理人此次提出二次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与 2024 年 6 月的首次申请核心理由保持一致,均指向涉事企业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在实际处置中区分各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若对这些企业进行单独破产清算,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这一理由也契合司法实务中关联企业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核心判定原则。截至三家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关联公告时,北京一中院尚未对此次 316 家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作出受理裁定,这也意味着涉事的中植系关联股东是否最终进入合并清算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结果的落地仍需经过法定的审查流程。

根据北京一中院的公告要求,利害关系人需在 2026 年 2 月 13 日前(含本日)就此次中植系合并清算申请提出异议,这一异议期的设置为相关利益方提供了法定的权利主张窗口。异议期届满后,法院将先对登记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否与拟实质合并主体存在利害关系进行严格审查,再通过听证等法定方式全面听取相关方的意见,随后才会作出后续的裁定结果,这一系列流程也体现了破产清算程序中对各方利益的审慎保护。从三家 A 股上市公司披露的最新股东持股细节来看,涉事的中植系关联企业均为公司的重要股东,且持股比例、股权状态存在明显差异,这也让三家公司面临的潜在股权风险呈现出不同特征。准油股份的第二大股东燕润投资持股比例达 11.9999%,持股比例接近 12%,值得注意的是,该股东已将所持股份的表决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这意味着其已不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层面的表决,且该股东所持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股权处置还存在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约束;美丽生态则是由红信鼎通、江阴鑫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8.59% 的股份,为三家公司中涉事中植系关联方持股比例最低的一方;法尔胜的第二大股东耀博泰邦持股比例达 13.57%,在三家涉事的中植系关联股东中持股比例居首,也成为此次事件中市场关注的重点标的。
针对中植系合并破产清算范围扩大的事项,准油股份、美丽生态、法尔胜三家上市公司均第一时间在深交所发布公告作出核心表态,且在经营层面的回应保持高度一致。三家公司均明确,自身与涉事的第二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核心经营维度均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形,且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余额均为 0.此次中植系相关合并清算申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这一表态也为市场吃下了一颗经营层面的定心丸,消除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基本面受波及的担忧。在股权结构层面,三家上市公司则结合自身的股东持股实际情况,分别作出了差异化的潜在风险提示,均明确提示了股权结构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准油股份在公告中直言,若法院最终裁定对燕润投资等相关企业进行实质合并清算,燕润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依法处置,该事项对公司股权结构带来的具体影响目前暂无法确定;美丽生态则作出了相对温和的风险提示,称若相关中植系关联股东最终进入清算程序,公司的股权结构或发生相应变动;法尔胜的风险提示则更为明确,其在公告中表示,即便第二大股东耀博泰邦被纳入实质合并清算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直接排除了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潜在风险。
中植系此次合并破产清算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是其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进的具体体现,也反映出资本市场风险化解的规范化进程。对于此次受波及的三家 A 股上市公司而言,虽然短期来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受到直接影响,基本面保持稳定,但股权结构的潜在变动仍需市场持续关注。后续随着北京一中院对合并清算申请的审查程序推进,异议期的反馈结果、法院的听证意见以及最终的裁定结果,都将成为影响三家公司股权结构走向的关键变量,资本市场也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此外,此次中植系管理人申请对 316 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也是司法实践中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制度的具体适用,既体现了对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保护,也为后续同类关联企业的破产清算处置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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