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12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所涉及违规披露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卓未龙与陈奉连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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