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伙计们,今天跟大家说的这个事儿,属实有点魔幻。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场面,前天我在梳理材料的时候,猫在工位上捋了半天。
大伙儿可以先假设一个场景——
你通过法拍程序买下的房子,但是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却告诉您:
“对不住!您这批房子办不了房产证…”
火大不?有人比您还火大,就是前期住在里面的业主:
都装修好入住了,忽然就在这个时候得知自己的房子被法拍了。
现在的局面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许多老铁一听就乐了:“怎么可能?房子不是正常走程序法拍的嘛,怎么还能过不了户?”
这个事儿,就发生在湖北黄冈市黄梅县。
2024年年初,家住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的齐女士得知,县城的“吴楚CC国际”项目有一批商品房即将被法拍。
这个小区位于县城两条主干道交叉口附近,法拍价格差不多是当地市场价的六折,怎么想怎么划算。
那一批待拍的该小区商品房总共有85套,单套面积80-120多㎡不等,评估价集中在30-50万/套。
第一次拍卖因无人报名,流拍了,到了第二次拍卖时,价格下调了20%。
2024年3月份,齐女士等21位买家以2490.5万多的总价一口气拍下,折算下来,每套约合30万左右。

这21位买家,既有像齐女士这样的个体工商户,也有当地农民想要买来自住,有在外地工作,在老家买房的,还有本地人打算买来给孩子念书用的…
原本是银行回笼资金,老百姓捡漏得实惠,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迎来了转折点,搞得大家匆匆忙忙,措手不及。
2024年9月,大伙儿兴高采烈地上黄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却被告知得“暂缓”,原因是材料不全。
到了10月份,经麻城市法院配合,材料都全了,但房产证依旧无法办理。
到底哪个环节出bug了呢?还得从项目之前的故事说起:
吴楚CC国际项目,由湖北吴楚置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开发。
2017年,因开发商拖欠施工方长青建设集团工程款,长青建设向黄冈中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项目全部房产。
此时,项目已向124户业主预售部分房屋,但因停工陷入烂尾。
这124户业主一瞅这情况,不行啊,咱们筹款自救吧!
2018年,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124户业主筹款自救,将剩余房款约3000万交给开发商,用于完成水电、电梯等工程建设。
开发商和施工方当时承诺:解除这124户房屋的查封,但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而被挪用,解封承诺最终未能兑现。
湖北省高院判决吴楚置业需支付长青建设工程款7233万及利息,并对106套住宅、254套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外,因借款纠纷,吴楚置业还被判返还本息,2024年3月,麻城市法院对其中85套住宅进行司法拍卖。
法拍的85套房源中,有38套属于此前自救的124户业主,除此之外,这个项目还涉及工抵房等问题。
人家都装修入住了,却突然面临房子被法拍的困境。
简单来说,开发商欠施工方的钱,导致未完工项目被依法查封执行;
先前已买房的124户业主,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筹款自救合法合理;
然后被法拍的房源中,有38套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房屋,工抵房房主也声称是自己的。


好家伙,这局面比三国杀都乱!
难怪连拓海这样,干这行老多年的八五后中登都捋得满头大汗…
玩笑归玩笑,这场纠纷背后藏着三股力量在掰手腕,每一方都觉得自己占理。
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个体与个体、市场与法治以及司法程序与行政管理之间的纠纷。
先来说两股购房者之间的彼此内耗,这是是咱们看得最清楚的。
一边是法拍得房的新业主,人家按程序来,真金白银从法拍系统买了房子;
另一边是烂尾自救的老业主,他们更委屈:
当年楼盘烂尾、开发商跑路,他们自掏腰包凑了3000万,才把水电、电梯给接上,硬是把一个烂尾楼救成了能住人的家。
现在他们突然被告知——这房子已经不是你的了,法院卖了!
他们能答应吗?老少爷们儿血汗钱,就这么活该打水漂?
新业主赢在了法律的程序上,老业主赢在了事实与情理上,其实两边都是受害者,却不得不为了同一套房子,争得脸红脖子粗。
其次,来说说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的“债务链”,这更是一个尘封多年的死扣。
颇有几分剪不断、理还乱那个意思。
开发商吴楚置业,一手欠了施工方长青集团工程款,一手欠着装修公司物业公司装修款。
临了临了,两手一摊——没钱,你们瞧着办吧!就这种感觉。
施工方为了回款,要求法院拍卖房子,但开发商却借口申诉去拖延进度。
另一方面,先前的工抵房操作让产权归属可以说是乱上加乱。
最魔幻的地方在于——
开发商资金该进入监管账户没入监管账户,不但留下了债务窟窿,而且偿债意愿不足。
这找谁说理去?
再一个问题,就是司法执行与行政管理之间出现了技术性卡顿。
当地法院确实是按程序对相关房屋进行的法拍,但未充分核查房屋实际居住情况,这是个技术性bug。
不动产登记中心这边也有苦说不出:明知部分房屋存在事实居住和产权争议,若强行办证,新老买家之间的矛盾大概率一触即发。
司法裁决追求的是债务清偿的效率与刚性,但房产登记管理必须考量产权状态是否清晰。
两边各执一端,程序就卡在这最后一公里。
说得再直白些,开发商前期捅了篓子,后来未能完全排掉,到了行政窗口就成了系统bug。
事到如今,新业主拿着胜诉判决却过不了户,老业主守着倾尽家财的房子却名不正言不顺…
咱以前的稿子聊到法拍房的时候就曾说到过: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而言,法拍房比大家想象的要复杂。
那个玩意儿表面看价格诱人,程序由法院背书,光鲜又安全;
但背后隐藏的风险,随便踩中一个,都有可能开启一场拉锯战。
清场难、债务纠纷、产权瑕疵…沾上一样都够喝一壶的。
你觉得法拍房便宜…没错啊!可是便宜有便宜的原因——
无论是盘根错节的历史、人际关系还是债务纠纷…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其实早就暗中折算好了价格。
所以,这个玩意儿根本就不是能让无脑往里冲,冲进去还能赚的东西。
法拍房市场本身是OK的,但你抱着捡漏的心态忽略关键细枝末节,那就不OK了。

但无论如何,在法拍房的问题上,有两个原则我们认为是应该遵循的:
其一,地方有关部门,应在此类案件协调过程中,坚守法治底线与民生底线。
其二,企业间的债务纠纷须恪守法律框架,不得以牺牲业主合法权益为代价。
法院生效的判决,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终锚点。
在一套房源进入法拍程序之前,必须厘清权属问题与实际居住问题;
而通过合法程序竞得法拍房的新业主,其权力必须得到尊重与兑现。
民生底线,体现的是行政治理的温度与智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要时主动出手。
其实,这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地方主管部门与法院联动的沟通机制——
最大程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当然,也包括为其中一方找到合理的补偿与退出路径。
另一方面,开发商与施工方等企业主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债权,而非风险转嫁的行为。
本案中,开发商挪用购房款,本质上是将自身经营失败的成本,转移给了无辜的购房者。
因此,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明确一条高压线:
公民的合法物权与生存居住权益,理应走在企业债务与博弈之前,从而凸显民生导向。
从源头上避免误伤,杜绝“开发商生病,业主吃药”的局面。
说到底,法治层面的刚性原则、行政管理的民生原则以及对企业责任的合理划分,三者缺一不可。
当前的法拍房市场,在全国楼市的调整期扮演着一个相对多元的角色:
债务解压阀、风险出清通道、存量房流通的“非主流加速器”、广大购房者的多元选择渠道…
10月份,全国法拍房供应量环比下降31%、同比下降13%,创2025年下半年以来的新低;
同一个月,全国法拍房成交量上涨了3个百分点,且已连续3个月站稳5000套心理关口。
目前,法拍房的全国成交率约21%,成交房源溢价中位数约9.7%。
法拍房挂牌量在走低,但成交量有所回升,尽管溢价率仍旧不高,但成交率迎来了回升。
种种迹象表明:存量房市场的债务正在持续出清!
越是在这样的筑底企稳阶段,越是要保证包括土拍市场、新房市场、存量房市场乃至法拍房市场的规范性与公信力。
这件事,既关乎普通人的民生,也关乎市场出清进程。
关于法拍房市场也好,市场调整期捡漏也好,如果大家还有啥想聊的,咱们评论区见。
也欢迎各位朋友把哥们儿今天聊的这些,分享给更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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