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永安林业(000663)发布公告,近日,公司股东远兴建设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远兴建设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与永安市财政局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永安市财政局行使。然而,远兴建设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解除该协议,违反了此前作出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规,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远兴建设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其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承诺,积极整改,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永安林业实现收入2.16亿元,归母净利润-19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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