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升达林业(002259)发布公告,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赵延学和赵毅明造成的损失分别为284万元和1457万元。案件受理费12.6万元由公司承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诉事宜。
2025年前三季度,升达林业实现收入7.17亿元,归母净利润19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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