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行云科技(300209)发布公告,股东肖四清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维因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分别被罚350万元,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被罚300万元。
法院裁定受理有棵树的重整申请,并确定天行云为有棵树重整产业投资人。在公司重整期间内,肖四清、王维、天行云签订了相关协议、承诺函。协议及承诺函若履行,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重整进展产生较大影响。
2025年3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将产业投资人受让的股份过户至指定持股主体名下,有棵树股权结构分散,王维在股东会表决上具有较大优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肖四清(时任控股股东、实控人)、天行云(时任重整产业投资人)及其时任实际控制人王维(现任控股股东),在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期间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
2025年中期,行云科技实现收入4257万元,归母净利润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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