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0:00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900917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欣集团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邓海滨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夏源先生、黎传国先生、龚浩先生、何胜友先生、李志军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讯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魏超能先生、王龙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讯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博、苏成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