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72%;高级管理人员施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3,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29%;监事夏长征先生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38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70%;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直接持有100,000股,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110,320股,合计持有210,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9%。杨冰先生、夏长征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施佶先生、钱旭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以及股权激励取得。
●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5/5/29至2025/8/29。经相关减持主体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杨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2,000股;施佶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40,000股;夏长征先生、钱旭先生未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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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杨冰先生、夏长征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施佶先生、钱旭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以及股权激励取得。监事夏长征先生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38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70%;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直接持有100,000股,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110,320股,合计持有210,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9%。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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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经相关减持主体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