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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6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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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8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7,90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244.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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