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5-033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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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姜青松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刚、白雪飞和李延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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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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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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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43人,代表股份数为868,352,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3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859,66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7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39人,代表股份数为8,686,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8%。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淑洁、揣舒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5-03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公司拟优化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换届选举延期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